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还增加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

  根据杭州市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可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主要面向杭州户籍满5年、收入及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保障,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一定技能水平,在杭稳定就业,且收入、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

  具体申请条件可滑动查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创业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保障效能,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新增了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企业投资和车辆三方面内容。

  同时,在扩大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还增加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

  公租房如何申请?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如何申请公租房?大家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请▼

  

  公租房货币补贴保持常态化受理模式。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

  也可在日常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相关表格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咨询电话

  

  2023年超额完成

  2024年更多公租房实物房源推出

  2023年,市住保房管部门组织开展10次公租房选房活动,推出房源9194套,比前年增长81.88%,让越来越多保障家庭实现了“安居梦”。截至目前,杭州公租房在保家庭约19.9万户,其中,有4.5万户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保障,15.4万户家庭在领取货币补贴。

  

  同时,围绕“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00万平方米”的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50.94万平方米,完成率150.9%,超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

  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连续多年列入了杭州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共有534.4万平方米,后续大约可提供约8.6万套房源。随着新建公租房的陆续交付使用,今后每年将有更多的保障家庭可以住进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里,将大大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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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发布、杭州发布

  编辑:冉佳鑫、黄婧雯、严巍

  一审:吴东格

  二审:糜利萍

  终审:张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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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还增加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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