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2〕15号

通州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农业农村局,首农食品集团: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1〕7号)下达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按照《北京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请各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局、首农食品集团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

一、总体要求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2022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范围

2022年全市建设任务4.5万亩,其中含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由通州、大兴、怀柔、平谷4区,首农食品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三、补贴标准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标准为3000元/亩,首农食品集团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标准为2500元/亩。各相关区及首农食品集团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的原则统筹使用。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支出范围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工程建设费,项目的前期工作费、工程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

四、建设内容

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建设内容参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执行,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农田质量监测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计并建设,保证高效节水措施到位。

五、进度安排

(一)初步设计。各相关区和首农食品集团负责选定地块,实地测绘与勘察后,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应实事求是,达到可招标、可施工、可验收的深度,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

(二)初设审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初步设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予以批复。

(三)组织实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北京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鼓励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2年,且在2022年底确保60%以上项目地块完工。

(四)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各相关区及首农食品集团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四方开展区级验收,完成审计和竣工决算,编制验收报告,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所有项目区级验收需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区级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于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五)后期管护。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在项目区按统一标准设立标识牌,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资金,明确管护主体,保证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

六、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及首农食品集团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统计调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定期调度制度,每月5日前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上月进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首农食品集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严重违法的,应及时终止项目,追回财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年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doc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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